打人行为,轻则违反治安管理,属于违法行为。重则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属于犯罪行为。那么,如果实施打人行为者是孕妇,会被拘留吗?
在有人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之后,会依法对实施打人行为的孕妇依法传唤调查。如果孕妇的行为涉嫌犯罪,则会被依法拘留。
由于孕妇的身体原因不适合关押,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角度出发,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应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孕妇,都不进行拘留关押,法律限定的条件是“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如果具有社会危险性的,依然可以创造条件拘留关押。其对孕妇是否可以取保候审,最终决定权在办案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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