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不是必须要公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而且在法律中,没有规定借款合同必须要公证,是否公证都不会对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产生影响。
所以,签订借款合同后,是否进行公证,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