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指双方为了使合同能够顺利进行,约定由一方预先支付约定数额货币给对方作为担保,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定金合同为从合同。定金合同是以主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定金合同也随之无效或被撤销。主合同因解除或其他原因消灭时,定金合同也归于消灭。
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中有约定定金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定金合同,若双方皆不存在违约的,定金应当予以返还,若一方存在违约的,则适用定金罚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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