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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出租人能单方解除合同

2019.10.301970次播放合同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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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单方面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呢?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下情形,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二)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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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刘胜国

北京威诺(成都)律师事务所

刘胜国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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