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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家属需要赔偿吗

2019.09.167007次播放刑事辩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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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是罪责自负,他人没有责任和义务的。民事赔偿也是如此,以他个人财产清偿。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也就是14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没有个人财产,由其监护人进行赔偿。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也就是18周岁以上,无经济来源,没有赔偿能力,其家人愿意为其垫付赔偿的情况下,法院也给予支持。如家人不愿垫付赔偿,也只能由犯罪嫌疑人本人进行赔偿。没有赔偿能力,法院只能暂时中止赔偿。
受害人家属若要被告人赔偿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法院会判决被告个人财产赔偿,被告的亲属没有义务赔偿受害人,如果赔了法院会在量刑上考虑从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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