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子女属于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在父母去世后,享有遗产继承权。但继承法也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么在有遗嘱的情况下,立遗嘱人死后,就由遗嘱中指定的人来继承或者获得遗产。故此,如果父母不愿意让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便可以利用遗嘱这一工具来实现自己的想法,在生前安排好自己的死后事。
提醒大家的是,遗嘱中只能处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另外,继承法规定的遗嘱共五种形式,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效力最高。继承法对于每种遗嘱的形式都作出了严格的要求,稍有不慎,便可能导致遗嘱无效。如果担心遗嘱的效力问题,可以优先选择公证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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