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华律说法 > 婚姻家庭 > 两份离婚协议以哪个为准

两份离婚协议以哪个为准

2019.08.311355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视频内容

后签订的协议优先于先签订的协议。不过,应该确定后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要具备以下法定要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1)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确定都属于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为最后签订的协议,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另有约定。
对争议内容已做处理的协议优于尚未处理的协议。通常上,离婚协议书应写明以下内容:
(1)表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
(2)孩子抚养问题;
(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4)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5)隐匿转移等财产处理;
(6)违约责任的约定。
所以,如果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未包括之前的离婚协议中的某些内容,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内容较全,并且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那么之前的约定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 意思表示真实;
(三)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分享
更多 >相关视频问答
主讲嘉宾

张建新

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

张建新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430

    视频

  • 772850

    播放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相关话题
推荐语音问答
推荐精选解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