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一般人的正式姓名应当以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登记显示的名字为准,如果需要更改名字,还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并进行变更登记后才有效。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人都有除正式姓名之外的名称,如艺名。那么用艺名来签署合同是否有效呢?
我们先来看看法律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作为签署合同的自然人而言,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必须要使用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登记显示的姓名来签署合同才有效,也未禁止使用艺名来签署合同。
因此,在合同上签字代表了签字的人认可合同上所记载的内容,并表示愿意遵守和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只要签字人是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字代表了个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使使用的是艺名签署的合同也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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