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未结算是否存在诉讼时效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交付之日为应付款之日;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为应付款之日;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当事人起诉之日为应付款之日。
根据该司法解释可以确定具体的付款时间,从而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点。
第二种观点认为,该工程款诉讼时效从双方结算之日起计算。理由是原、被告双方未对该工程款进行结算,即没有明确的付款金额,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最终确认,因此诉讼时效还没有开始起算。
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十八条对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但在涉及到工程款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的认定时,法院倾向于不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间作为起算点,而是以双方结算之日起算。但未付工程款的利息仍需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的起算时间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从法理上来讲,在离婚诉讼中,对于已经取得权属登记的按揭房产,即使尚未还清银行按揭贷款,也不能将其认定为尚未取得...
未生效的合同是否存在违约
免费查看合同未生效是否存在违约情况
免费查看合同不成立是否存在诉讼时效
免费查看未完成工程类合同存在诉讼时效吗
免费查看合同是否存在
免费查看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