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近年来传销的消息不绝于耳,传销是一种以团伙作案的组织,作案范围极广,它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国家也大力侦破多起传销案件,摧毁多个传销团伙,特别地,近年又新兴起了新型传销,我们应该有意抵制,那么,传销组织拉30人或以上即可入罪,而且相关法律也对组织传销罪的定罪标准做出规定:凡非法传销团队人员达到7人收入达到5万元的,一律以传销罪论处,轻者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则判5年以上,并没收非法所得所有财产,并处罚5倍以上罚款。因此,建议各位,传销组织也属于一种营销模式,但却是犯法的传销模式,一旦进入传销组织应当立即想办法逃出深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问题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领导多个传销组织,单个或者多个组织中的层级已达三级以上的,可将在各个组织中发展的人数合并计算。
组织者、领导者形式上脱离原传销组织后,继续从原传销组织获取报酬或者返利的,原传销组织在其脱离后发展人员的层级数和人数,应当计算为其发展的层级数和人数。
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中,确因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的言词证据的,可以结合依法收集并查证属实的缴纳、支付费用及计酬、返利记录,视听资料,传销人员关系图,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互联网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证据,综合认定参与传销的人数、层级数等犯罪事实。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刑事案件上诉判决书几份
免费查看刑事上诉要交几份判决书
免费查看刑事判决书送达几日内上诉
免费查看合同诈骗罪一般会判刑几年
免费查看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罪判几年
免费查看撤销缓刑判决如何表述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