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没有到庭的证人证言进行质证时应当注意:
1.证词形成时间、地点、环境;
2.证词的来源及其来源程序是否合法;
3.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是否有重大利益关联性、亲属、贿赂、胁迫等情况);
4.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表述);
5.证词中是否存在不一致之处、证词是否存在自相矛盾的明显错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一审未到庭上诉状如何处理
免费查看民国经典证婚词到底怎么写
免费查看未签到检讨书模板(优质)
免费查看证人仅提供证明未出庭作证如何处理
免费查看被起诉抚费养费开庭未到什么后果
免费查看民国经典证婚词优质文档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