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会在24小时内被送至看守所羁押,因而看守所是羁押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场所,与拘留所不一样。由于刑事案件可能涉及到证据收集,特别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为防止造成侦查障碍,根据我国刑诉法规定,家属不可以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会见,只能委托辩护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会见,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律师进行会见的,不同看守所的作息时间也有所区别,在正常上班时间内,辩护律师可以进行会见,不受时间和次数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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