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受伤,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是否能享受工伤待遇,是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目前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职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1、劳动者是适格的主体,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的;
2、劳动者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另外,还存在两种虽与用工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用工单位需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的情况,第一种是,用工单位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即我们常见的包工头之类的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因公伤亡的;第二种是,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
综上我们知道,不能一刀切的认为基于劳务工伤发生事故伤害的,就一定不是工伤,具体还要看是否满足上述的特殊情形规定。但劳务关系即便不满足工伤认定条件,受伤人员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但其仍可依据合同约定或者侵权责任法等规定主张相关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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