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已构成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不同意调解,就会被判刑,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最多不得超过37天,一般这个30天之前公安局会把案件移交检察院,检察院下来批准逮捕之后,择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另当事人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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