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具有财产权属性,自然可以转让,一人公司股权也不例外。只要股权权属明确,不存在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权是可以依法转让的。
股权变更程序如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4.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如果转让给一个受让方的,则仍旧是一人有限公司。如果股权转让给多个受让方,则不再是一人有限公司,需要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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