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后补借条应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1、写清出借人全名,并注明双方身份证件号码。实践中,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但是切记再借条上写日常习惯称谓,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2、约定还款期限。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主张权利包括发送催收信息或函件、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3、约定借款利率及计算方式。实践中有不少债权人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而事实上,只要不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双方是可以自由约定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一百九十七条里有明确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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