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通常情况下债务转让协议都是三方之间协商一致后签订的,即债权人、原债务人以及新债务人,很显然,既然是三方之间签订的债务转让协议,那么当然是要由三方当事人都同意之后,该协议才能签字生效。换言之,债务转让协议是需要三方一致确认的,尤其是要收到债权人的同意。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