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行为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以及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收养这一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使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们之间产生拟制的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一般说来,送养人为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收养人为养父和养母(单方收养时是养父或者养母),被收养人为养子或养女。
根据《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有父母的孩子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被收养。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3:59)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协议
免费查看孩子继承赡养父母协议书
免费查看父母离婚孩子抚养协议书
免费查看父母离异孩子的抚养协议
免费查看亲生父母和养父母解除收养协议。
免费查看父母离异,孩子判给母亲,孩子成年后对父亲有养老义务吗?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