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起诉,是指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一个月内审查结束并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提起公诉是对犯罪有诉追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侦查所搜集的证据,确认被告人犯有罪行,代表国家提请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审判的一种诉讼行为。检察院起诉首先意味着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经检察院审查后,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构成刑事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次意味着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身份变为被告人,人民法院将依据检察院的控诉、提交的证据资料及辩护人的辩护对案件进行审理查明事实,最终依据法律规定对被告人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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