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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年限

2018.12.0621685次播放公司法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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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公司法》可以得知并没有特别规定认缴期限。
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取消了注册资本门槛和验资报告的规定,而是规定公司设立或者变更的时候,由章程约定出资期限即可。这就是说,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去约定出资期限。股东之间约定即可,但是应该符合实际生活状况和逻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总结为如下几点:
第一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
第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
第三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应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目前我国公司的注册资金以及认缴时间均可以由公司股东自行约定,但公司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以免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若有股东未能在约定期限足额出资,除了应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向其他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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