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华律说法 > 知识产权 > 可以用抢注的商标投诉侵权吗

可以用抢注的商标投诉侵权吗

2019.10.301968次播放知识产权举报
视频内容

可以的,商标注册原则就有这个规定的:商标注册需要遵循下列原则:
1.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强制注册商标商品,未经核准注册,不得在市场销售。
2.显著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商标合法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的标志。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标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4.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公告时,坚持申请在先为主、使用在先为辅的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5.禁止抢注商标原则。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分享
更多 >相关视频问答
  • 01:55

    抢注商标是侵权行为吗

    抢注商标是可以被认定为一种侵权行为的。商标抢注行为直接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商标抢注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诚...

    2019.09.161773次播放
  • 01:52

    抢注商标的后果

    抢注商标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侵犯他...

    2018.11.241955次播放
  • 02:16

    抢注商标合法吗

    抢注行为并不是欺骗或不正当,因为对于商标实行注册在先原则,你如果不先申请注册,别人当然可以先申请注册,并没有排...

    2019.10.132501次播放
  • 02:16

    抢注商标是否合法

    抢注行为并不是欺骗或不正当,因为对于商标实行注册在先原则,你如果不先申请注册,别人当然可以先申请注册,并没有排...

    2018.12.064785次播放
  • 02:05

    商标被抢注怎么办

    遇到商标被他人抢注的情况,企业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企业可以提出异议或无效的情况:复制、摹仿或者翻...

    2018.08.079725次播放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