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有:
1、在相同或是类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是复制或是翻译他人未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不能注册并且禁止使用。
2、在不相同或是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是复制或是翻译他人已经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是不能注册和使用的。
3、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在商标注册当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可以申请撤销该商标,如果是恶意注册的,不受5年时间的限制。
4、如果把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来登记,可能会引起公众误解,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向该企业的登记机关申请撤销该公司名称登记。
5、如果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违法商标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保护驰名商标,并且向案件发生地市以上工商部门提出书面请求,要求禁止使用,当然当事人要提交商标驰名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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