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中,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具体而言,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1)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2)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3)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4)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本条实质上是用列举方式对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作出的规定。根据列举性法条的特点,本条并没有关于继子女代位继承权的规定,所以继子女是没有代位继承权的。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3:59)
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中,被...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的规定,“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
代位继承人是不包括被继承的子女的。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夏海波
四川律盾律师事务所
夏海波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视频
播放量
养子女能否继承遗产?
能否退还?是否构成违约行为?
法定继承人能否成为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
男子捆绑女友手脚,能否构成犯罪行为?
养子女是否能够继承遗产?
广告宣传能否成为合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