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同时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权利义务也归于消灭。合同的担保,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其他权利义务,如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
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如下所述:
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
合同因提存而消灭
合同因混同而消灭
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
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
变更合同的原因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约定的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至于不可抗力造成全部义务不能履行,则应当解除合同,而不是变更合同。
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
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
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实际上是赋予了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以变更合同的请求权。这里所说的违约,是指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变更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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