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华律说法 > 知识产权 > 商标权转让的特征

商标权转让的特征

2018.11.231971次播放知识产权举报
视频内容

不论是注册商标还是未注册的商标,只是注册商标的转让需要经过如下程序。
1 、 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达成商标转让的合意并签订转让协议 ;
2 、 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商标转让 , 商标受让人向商标局办理手续并缴纳商标转让规费 ;
3 、 商标局受理注册商标转让申请 ;
4 、 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转让 ;
5 、 公告商标转让核准结果,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
需要留意的是,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分享
更多 >相关视频问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