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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的八大陷阱

2018.07.041793次播放债权债务举报
视频内容

第一,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
第二,借款用途用于非法途径
第三,利用歧义,大小写不一致
第四,以“收”代“借”
第五,财物不分
第六,自书借条
第七,两用借条
第八,借条不写息
借条是凭证,打条收条应谨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四、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的定义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九十条借贷之债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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