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是指董事会在职责范围内研究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和紧急事项而召开的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召开,根据议题可请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公司法》未作具体限制,由公司章程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召开变更董事的股东会决议
免费查看公司董事会召开实务操作流程
免费查看二审需要开几次庭
免费查看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是怎样的
免费查看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免费查看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