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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致人死亡量刑

2018.10.3011327次播放刑事辩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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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致对方死亡即涉嫌故意杀人罪。按照《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对于防卫过当构成犯罪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司法实践中,确定何种情况下减轻、减轻多少,何种情况下免除处罚,一般应当综合考虑防卫的具体目的、过当的程度、罪过形式以及防卫行为所保护权益的性质等个方面的因素。
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力较大的山东“于欢案”,于欢的行为被最高人民法院定性为防卫过当,最终量刑5年,是减轻处罚后,在十年以下量刑。这是最高院对防卫过当致死类案件的一种认识,对全国范围内法院的审判具有参考意义。而作为辩护律师处理案件来说,做正当防卫、无罪辩护是最有力的辩护策略。在积极寻求正当防卫的过程中,法院即便没有认定为正当防卫,也会在认定防卫过当的基础上在量刑上予以考量,最大程度有利于被告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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