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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2018.10.305393次播放刑事辩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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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贿赂罪,我国刑法仅规定了受贿行贿、介绍贿赂等三种形式。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受贿罪成立分为两种情形:第一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索贿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做出向他人索取财物的行为,即成立受贿罪;第二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行为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成立条件为如概念所述。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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