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解除的仅仅是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但此时与孩子的血缘关系是不会因此割断的,因此离婚之后也是要对孩子履行抚养义务。而此时肯定会有一方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那此时就需要支付抚养费。
夫妻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确定孩子的抚养费应该要多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的,可依当年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来定;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这与我国各地生活水平差异极大相联系。
根据法律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但该条同时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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