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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

2018.10.265867次播放合同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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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呢?
我国《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也就是说我们订立合同,首先是由要约人向对方发出要约,表达他想与对方订立合同这个意思,如果对方收到要约后同意这个合同内容,就会回复要约者,表达要订立合同的意愿,这个回复的动作就是承诺,当承诺一到达要约人,那他们双方之间的合同就成立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订立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口头合同只是合同的一种形式,只要有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口头合同即成立。
但对一些特殊的合同,比如说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等,这些都是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还有就是一些当事人约定需要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对于这些合同,是不能通过口头形式订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
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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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周勇

四川川豪律师事务所

周勇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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