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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想要孩子怎么办

2018.10.238520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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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必须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而多数情况下,女方在离婚时想要争取的孩子的想法更为强烈一些,但是此时对方又不同意,离婚女方想要孩子怎么办?
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的情形: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2、两周岁以上孩子,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大的。
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会影响其成长的。
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差距不大的前提下,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的。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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