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常常会担心自己的行为会不会有案底,会不会影响升学、征兵以及自己的工作等。今天,我来给大家释明一下。我国法律没有案底一说,只有前科、犯罪记录之说。犯罪记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但是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后,会有犯罪记录。因此,检察院不起诉说明行为人并未被法律定罪,也就是无罪之人,自然是没有犯罪记录的。前科主要是指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上述两样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国家机关给予办案需要,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二、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