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是我国司法实践的一项重要原则,也被认为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优越性的重要体现。设立再审程序的目的就是为了纠正错案,实现案件的实体公正。那么,什么是刑事诉讼的再审程序,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和申请期限是什么呢?
刑事再审程序,又称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诉讼程序。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同时法律也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但也有另外,对于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原审被告人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即使超过两年,也可以申请再审。但如果确实认为原审裁判有错误,还是建议大家在两年内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
第十条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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