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与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的程序更为简单便捷,重点在于双方对财产、子女、债务问题的处理达成一致的过程。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之后,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所以协议离婚之后对解除婚姻关系不可以反悔。
但是对于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方案,是可以反悔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由此,虽然在一年之内可以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但是也要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法院才会支持相应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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