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显然,我国《刑法》也同许多国家的《刑法》一样,对中止犯,是“应当”从宽,并且,从宽的内容也差异极大,中止犯至少可以得到减轻的待遇。各国对犯罪中止的处罚均远轻于对犯罪未遂的处罚。这是一个奇怪的现象,东西方文明的激烈冲突,各国法文化传统以及《刑法》价值观的巨大的差异,在这一点上都烟消云散。各国立法者庄严宣布:对中止犯就应大幅度从宽处理。尤其在中国《刑法》中,犯罪中止不仅比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的处罚轻,而且与整个《刑法》所规定的其他法定从宽情节相比,也是独一无二属于最轻的。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是否会无罪释放还要根据案件事实情况来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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