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书合同的,应当签字或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欠条或者其他合同虽然没有按手印但是有当事人的亲笔签名,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所签订欠条或合同是签字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即有效。
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每个人的签字和每个人的指纹一样,具有唯一性。
因此,只签字没有按手印的欠条、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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