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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利弊

2019.10.2878257次播放公司法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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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股东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独任股东,只在自己的出资范围内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在此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新公司法仍然将国有独资公司和一人有限公司进行分立设计,因此,我们所提一人有限公司,不包括国有独资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
(一)一人公司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提高工作效率。
(二)可以使风险可控,鼓励投资。
(三)一人公司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有很大优势。
(四)一人公司可以有利于社会利益。
一人有限责任有诸多优点的同时,也有起自身无法克服的缺点:
(一)公司的组织机构难以健全,缺乏制衡机制。
(二)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三)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壮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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