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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可以要赔偿吗

2018.10.102261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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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国《婚姻法》并未明确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是否有权向另一方要求索赔。
其次,从法理及立法原意来看,一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应无权要求另一方给予赔偿。非婚同居的生活方式是男女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生活状态的选择,法律不予强加干涉,但双方当事人应当预见到这种生活方式背后所隐藏的巨大法律风险。
法律并不保护同居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综上,法院一般不保护同居关系,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无权向另一方要求索赔。
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同居期间的其他权利受到侵害,比如隐私权、财产权等,当然可以向对方要求索赔的,只不过此时的“索赔”并不同于上述的因解除同居关系而要求对方给予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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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王金妮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王金妮律师,合伙人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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