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亲密关系中的一方侵害或威胁要侵害另一方的身体、性、精神等方面的人身权利,以达到控制另一方目的的行为模式。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有针对身体的暴力(殴打)、情绪的暴力(精神暴力)和针对性的暴力(性暴力)。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配偶一方存在家庭暴力是法定必须判处离婚的五种情形之一。
发生家庭暴力应及时报警,报案回执、报案笔录、伤情鉴定等可以作为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认定被告存在家庭暴力最关键的证据应为公安部门对被告所做的调查笔录及调查结果。许多女性发生家暴后并未报警处理,诉讼过程中往往只有自述,有的受害方仅能提供伤情照片、身体伤痕或医院诊断书,只能对伤害结果举证,而无法对家暴的行为人及家暴行为进行举证。如果发生这些情况,可以提供施暴者的书面保证、网络聊天、微博等作为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运用生活经验法则来认定家暴行为的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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