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的封面部分的书写标准:
合同的封面内容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签约时间、签约地点。合同编号部分采用四号、黑体、文本左对齐;合同编号空两行后书写合同名称,合同名称采用一号仿宋、加粗、居中;合同名称空7-8行后用三号楷体写余下内容,与合同名称居中对齐。
2.合同的正文部分的书写标准:
合同的大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粗、居中;文章的大标题与文章的一号标题之间,空一行;合同的一号标题采用黑体、三号、空两个字;合同的二号标题采用仿宋、三号、加粗、空两个字,标题后无任何符号。合同的三号标题采用仿宋、三号,阿拉伯数“1”,后加小黑点“.”,此标题内容结束后用句号,此小标题的第二行第一个字顶格。
3.合同的每张表格均应由标题,标题采用小四宋体、加粗,置于表格上方居中位置,表格中文字采用宋体5号,居中。同一表格应尽量放在一页。
4.正文结束后,要有落款和日期,采用小四宋体,落款应使用“右对齐”,与正文间隔一行。日期应使用“年月日”格式。日期位置应调整至落款正下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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