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
一般我们说的赡养都是存在与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当然也不排除晚辈对长辈作出的赡养。那么儿子死了,孙子有赡养义务吗?
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是一项具有一定前提条件的法定义务,孙子女并不一定要赡养祖父母。
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有两个条件:
(一)孙子女、外孙子女需要有必要的负担能力;
(二)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没有赡养能力。
因此,只有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孙子女才有赡养祖父母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
【祖与孙】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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