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转让债务涉及合同义务的转让,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债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分为两种形态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1、免责的债务承担,指民间借贷合同中,出借人、借款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在债务全部转移的情况下,原借款人已经脱离原来的民间借贷关系,新的借款人代替了其地位。实现此种债务转移常见方式就是借款人,即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协议,由协议规定第三人向出借人履行债务,但是借款人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必须要经过出借人的同意,否则该协议不能生效。
2、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指原借款人并没有脱离民间借贷合同中债务关系,第三人与原借款人共同承担债务。实践中认为此种债务加入无需取得原出借人的同意即可生效。
因此只要满足以上条件,网贷可以转移债务人。
但要注意有些平台以转移债务人为名,达到先融资、再放贷的目的。但根据目前规定,具有融资资格的主体,必须经过监管部门批准,否则涉嫌非法集资。
一般认为,判定该业务是否为非法集资,关键在于债权形成是否先于资金获取,若公司先通过平台从投资人处获取资金,再用资金进行放贷并转让债权,则属于非法集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八十五条承担人的抗辩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第八十六条从债的转移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七条合同转让形式要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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