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华律说法 > 公司法 > 公司剩余财产分配顺序

公司剩余财产分配顺序

2019.04.105859次播放公司法举报
视频内容

在很多新闻中,我们经常看到公司因为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公司资不抵债,被依法宣告破产,比如,A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那么在进行公司财产清算的时候,公司的剩余财产应如何分配,直接关系到公司股东债权人等人员的相关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剩余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还有剩余财产的话,按章程有优先股先分优先股,若没有按章程的分配比例,分配给各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分享
更多 >相关视频问答
主讲嘉宾

郭明莉

上海段和段(成都)律师事务所

郭明莉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 157

    视频

  • 1931991

    播放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相关话题
推荐语音问答
推荐精选解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