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阳律师,就职于
北京市京师(
大连)
律师事务所,拥有二十余年法律实务经验,是该律所权益合伙人、风险控制部主任、经济纠纷解决法律事务部主任,同时身兼京师(全国)矿产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理事、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职。她深耕
建设工程、
公司商事、婚姻家事及
劳动争议等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复杂民商事纠纷与非诉事务。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施阳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下面为大家介绍施阳律师办过的案例4。
复杂案件,证据迷雾待拨开
2024年11月,施阳律师接到了一起棘手的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邹某某(化名)起诉要求被告返还超付工程款、垫付工资等共计约80万元。这起案件涉及大量财务支付凭证、单方制作的工资表及工程造价鉴定报告,事实与证据纷繁复杂,就像一团迷雾笼罩着案件的真相。对于被告来说,形势似乎不容乐观,原告方看似准备了齐全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细致质证,瓦解对方核心诉求
施阳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到案件的处理中。她对原告提交的全部证据进行了逐项细致的质证。在审查原告单方制作的证据时,施阳律师发现这些证据存在诸多问题。这些证据缺乏被告的确认,与被告掌握的考勤、支付记录严重不符,而且其中还包含了被告施工期外的费用。这意味着原告提供的这些证据无法有效证明其垫付事实,就像一座没有基石的大楼,看似华丽却经不起推敲。
与此同时,对于原告单方委托的鉴定报告及诉讼中委托的造价鉴定,施阳律师凭借自己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知识,提出了专业性质疑。她指出这些鉴定报告的计算依据与方法存在瑕疵,这对于案件中工程款的结算认定至关重要。施阳律师的质证工作就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精准地剖析了原告证据的漏洞,有效瓦解了对方的核心诉求依据。
法院采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经过施阳律师的努力,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采纳了她对原告证据的质证意见。法院认定原告主张的垫付工资等大部分费用证据不足,仅扣减了无争议的工程款和保险费。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结果为被告成功避免了巨额的经济损失,也彰显了施阳律师在处理此类复杂案件中的卓越能力。
案例亮点,展现复合专业能力
这起案例充分展现了施阳律师在处理复杂工程款结算纠纷中兼备证据攻坚与专业审查的复合能力。在原告方证据看似齐全的情况下,她没有被表象所迷惑,而是通过精湛的证据分析、比对与质证技巧,深入挖掘证据背后的问题。同时,她对专业性极强的工程造价鉴定报告提出切中要害的质疑,这不仅需要对
法律知识有深入的理解,还需要对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掌握。施阳律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应具备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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