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伟律师办案复盘: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从轻处罚案例解析
万伟,
江西三松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8年,专注
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等领域,担任多项社会职务,获众多荣誉。每一个案件都是责任与挑战,我愿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案件整体概况
被告人X因2013年至2014年期间,伙同他人以虚假出入境事由骗取出入境证件,多次组织多人偷越国(边)境从事相亲活动,被
抚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提起
公诉。公诉机关建议判处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
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委托我为其一审辩护人,目标是争取最优量刑。
本案核心争议与办理阻碍
本案核心争议围绕被告人X犯罪情节是否有从轻、减轻处罚依据,社会危害性如何界定,以及
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能否在量刑中充分考量。办理阻碍在于如何在复杂的证据和法律规定中,精准挖掘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并有效论证。
律师分步办案实操方案
1.强化法定从宽情节:经梳理案卷,被告人X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归案并如实供述,符合自首规定可减轻处罚;其当庭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依据法律可从宽处理。
2.突出酌定从宽情节:被告人X家属代为退缴全部非法获利16,000元,并预缴罚金
保证金10,000元,体现悔罪诚意;其行为初衷系介绍婚姻,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且无犯罪前科,再犯风险低。
3.精准适用法律:结合《
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被告人虽构成犯罪,但无加重情节。综合多重从宽情节,论证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合理,恳请
法院采纳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案件最终处置结果
抚州市XX区人民法院公开
开庭审理后,完全采纳我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X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认可其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从宽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罚金已缴纳),同时追缴非法获利16,000元上缴国库。
同类纠纷法律提醒
本案提醒:出入境行为务必合法,骗取出入境证件、组织偷越国(边)境属犯罪;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赃是重要从宽情节,要及时固定证据;面临刑事指控应尽早委托专业律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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