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担保法》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应有明确的约定。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民法典》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2、在我国民法中,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四种原因而产生。
(1)与受让人达成转让的协议;通知了债务人;(2)债权是根据债权性质、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进行转让的;(3)债权是合法有效存在的。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凭证一般没有分类,就是一种书面凭证,是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有:既可以是种类之债也可以是特定之债,可以是专属性的债务也可以是非专属性的债务,如果被保证的债务是非金钱债务,可以由保证人代替履行,如果不能代替履行,则由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未来的债权,也可以进行担保。
转让主债权的条件是:主债权的转让必须是在保证期间内发生的;主债权的转让必须依法或依约作出;主债权人应将债权转让通知主债务人。保证期间是担保银行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限;债权转让无需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但主债权人应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并且债权转让不得增加债务人的负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1)与受让人达成转让的协议;通知了债务人;(2)债权是根据债权性质、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进行转让的;(3)债权是合法有效存在的。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凭证一般没有分类,就是一种书面凭证,是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