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债权是否应是到期债务?主债权通常指债权债务关系里的主要债权。探讨主债权是否应是到期债务,要明确到期债务含义。一般未到期债权人不能立即主张债权,但特定情况可提前主张,特殊债权到期时间确定较复杂,需具体综合判断。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主债权未到期的,债权人起诉保证人要求偿还债务的,法院不受理债权人的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实践中担保是取得贷款的重要方式之一,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保证人,保证债务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提供保证后,需要承担偿还债务人不还债的风险,那么主债权未到期能起诉保证人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一般无效。

保证合同主债权责任认定要从多方面考量,主债权范围包括本金等,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按规定和习惯认定;保证责任方式分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作用不同;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要依法行权,认定需综合多因素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