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介绍卖淫是法律严厉打击的事情,但是很多人还是顶着违法的风险进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犯罪行为分为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既遂四种状态。那么在组织卖淫罪中,组织介绍卖淫罪未遂怎么认定?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组

组织卖淫罪未遂认定要结合犯罪构成和司法实践。可从三方面判断:组织行为未完成,如招募时被查获;未形成卖淫组织体系,像人员未到位;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不一致,因意志外因素未开展活动。要依案情综合考量。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组织介绍卖淫罪未遂怎么认定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需要的拿去!组织介绍卖淫罪未遂怎么认定组织卖淫罪不存在犯罪未遂。因为组织卖淫罪是行为犯,只要付诸于行动,实施了组织卖淫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组织介绍卖淫罪既遂,而没有付诸行动,是不构成本罪的,因此组织介绍...

组织介绍卖淫罪未遂认定要结合犯罪构成与司法实践。为组织介绍卖淫做准备,因意志外因素未使卖淫活动发生,或有组织介绍行为但因客观因素卖淫未开展,可认定未遂;若卖淫进入实质阶段,即便未完成交易也可能既遂。

组织介绍卖淫罪未遂认定要结合该罪构成要件与犯罪未遂特征。关键看是否着手实施组织介绍行为及是否实现目的,“着手”指开始组织或介绍,“未得逞”因意志外原因致卖淫未开展,还举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