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罪的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
协助组织卖淫罪可以监外执行,只要符合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死缓不能监外执行。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监外执行,但是死缓是不可以监外执行的。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判刑后根据情况可以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
是否暂予监外执行与是否为累犯无关。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具备以下情形之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已婴儿的妇女。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卖淫不构成犯罪,行政拘留14天是不可以监外执行的,行政拘留不存在监外执行的问题。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符合条件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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